尊敬的客户:
为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我行对疫情期间相关产品到期计息政策调整如下:
一、个人定期存款类产品
凡是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2020年3月31日(含)期间到期的个人定期存款类产品(整存整取、特色存款),在2020年3月31日前不便前往我行网点办理正常续存的,我行将按原利率计息至2020年3月31日。此前自行前往我行网点办理正常续存的,我行将按原利率计息至客户办理续存业务之日。
二、贷款产品
凡是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我行对外正式营业当天(含)期间到期的贷款产品,到期时间顺延至对外正式营业后30天,利率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不计逾期加息。
三、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我行自助银行设备均已全面消毒。凡是涉疫企业有资金需求,我行将走绿色通道快速网签处理。
请您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使用现金,如需使用现金,请避免用口水点钞。现金支取可到附近任何银行自助设备支取,我行银行卡免跨行跨地区取款手续费。
请您尽量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汇款费用全免,而且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转存多款定期存款产品。
如有咨询,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值班电话0717-3993998。
本公告由远安金谷村镇银行负责解释及修订。
远安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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